阿瑟是我大學室友兼死黨親密戰友。

考上私立大學又沒抽到宿舍的我們,
因為不好意思向家裡多要錢而拼命的兼差打工。

幸好錢運和貴人運一直都頗不錯,
工作一個接一個錢給得多老闆還有情有義;
至於愛情,
當時也不約而同的都有點背。

沒談戀愛的那個總會奚落陷入愛情中的那個:
「眼睛被什麼東西糊到啦。!」
像個瞎眼人遇到導盲犬一樣心甘情願被牽著走。

那天,
阿瑟結婚。
依照從前的諾言,
我不但盛裝,
還陪著她一整天。

三套禮服精緻華美,
絲毫不遷強的透著時尚與質感。

從前拮据度日的時候,
兩個人也曾一整天只花67元的飯錢;
我們還是極盡所能的維持對生活質感的堅持。
趕空堂到百貨公司領免費的美麗瓷器,
盛我們貧乏得可憐的飯菜;
借報紙剪截角換電影票;
在展場奮力搶答換表演的入場券...

畢業後,
她展現了對提升經濟狀態的堅定決心。
而天真的我,
常常被數落過於重視虛幻不著邊際的所謂的美。

那天,
跟著張羅新娘的一切,
看到典禮的細膩鋪排;
感動且興奮莫名的新郎;
典禮開始新郎快樂得流下感動的眼淚,
顫抖著聲音拿起麥克風分享心情;
看到新郎牽著換好禮服的阿瑟那份志得意滿...
新郎很帥,真的很帥!
長得帥心地也帥,
有質感的帥。
最帥的是:
他眼裡盡是阿瑟的笑容,
心裡惦著阿瑟的需求。

我很開心很開心的笑了,
畢業後,
追逐金錢的過程並沒有改變彼此對生活質感的堅持。

『妳也要趕快找到自己的幸福唷~』
婚宴後阿瑟的媽媽這麼叮嚀。

我笑而不答。
沒辦法正經八百的去定義什麼叫做幸福,
靠山會倒靠人會老,
幸福該靠什麼好?!
那一天我發現,
看到對方眼裡的自己是一種幸福;
在流轉歲月中,
看到一點點堅持也是一種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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