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:「好了傷疤忘了疼」。

這句話應驗在天兵身上特別靈!

 

八月底從富士山回來時,

我的兩隻腳食指痛得快不能走路;

因為長達一千五百米的陡坡下山路害我的腳指頭在登山鞋裡受了傷,

但是當時因為全身多處在痛,

只當它(腳指)是一般肌肉疼的一部份。

 

ㄟ...

請不要懷疑醫學院畢業的綠蕃茄怎會把腳指頭列入肌肉的一部份,

天兵也能讀完醫學院並順利畢業,

也許有一天教育部會考慮將這個情節納入教科書的勵志類。XD

 

總之呢,

肌肉算痛就是多休息自然會好的嘛,

抱著這樣的心態忍一天過一天,

果然有一天就忘了疼了。

(好像真的不疼了啦)

天兵就繼續肆無忌憚的東奔西跑趴趴走, 還計畫要爬玉山咧~

怎知就在今晚,

洗完澡正準備剪指甲時赫然發現,

腳指怎麼長了簧片?!

兩隻腳食指的指甲各自有一半和身體分手,

壓一下還彈回來。

 

看到指甲一副揚言要分家的模樣真是傻了眼!

趕緊上網拜一下知識+【腳指甲脫落】,

「整片拔掉」、「如果沒照顧好恐怕會引發蜂窩性組織炎」、「少了指甲的腳必須保持乾燥,只能穿涼鞋」 ‧‧‧

 

拔掉!!!我腦中浮現自己在診療間(客戶的=.=)呼天搶地的畫面。

這種天氣只能穿涼鞋更是要命!>.<

而且沒指甲的腳暴露在外還真是又醜又危險!!

嗚嗚嗚...

不如等爬完玉山再拔指甲。XD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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